居民、低壓非居民用電報裝流程時限及所需材料 發表日期:2024-01-08 11:39 作者: 營銷部 來源: 本站原創 閱讀:32次 一、業務流程 用電報裝 ↓ 竣工檢驗和裝表接電
二、報裝所需材料 (一)用電主體有效的身份證明。 (二)用電地址物業權屬證明材料。 三、報裝時限 用電報裝受理不超過1個工作日;居民用戶接電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(有外線工程時間不超過3個工作日);低壓接入小微企業、一般低壓用戶接電平均時限壓縮至5個工作日(其中無外線工程不超過2個工作日,有外線工程不超過6個工作日)。 注明: (一)用戶身份證明材料僅需一種,以下范圍資料均屬有效身份證明: 1.個人:身份證、軍人證、護照、戶口簿或公安機關戶籍證明(其中之一)。 2.公司、企業:指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、《營業執照》、《組織機構代碼證》(其中之一)。 3.社會團體:《社團法人執照》、《組織機構代碼證》(其中之一)。 4.機關、事業單位、其他組織:上級單位(組建單位、主管單位等)證明文件;政府、行業 主管部門批準其成立的文件;政府、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證照、證明;《組織機構代碼證》(其中之一)。 (二)用電地址物業權屬證明材料僅需一種,以下范圍資料均屬有效證明: 1.《房地產權證》、《房產證》、《國有土地使用證》、《集體土地使用證》(其中之一)。 2.經房管部門備案的《購房合同》,或提供的租賃《租用房屋憑證》、房產交易辦證回執。 3.含有明確房屋產權判詞的且發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書(判決書、裁定書、調解書等)。 4.政府出具的可供電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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